根据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势,为有效阻断疫情扩散蔓延,守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,现就加强当前疫情防控有关措施通告如下:
一、强化出入焦管理
1.在市域范围内各高速公路收费站及与其他省辖市交界的国道、省道设置交通检测站,对省外和外地涉疫地区入焦车辆查验驾乘人员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(纸质版、电子版均可),无有效证明者,在就近核酸检测点采样登记后方可入焦。
2.市民群众非必要不离焦、县域之间不流动,确需离焦的,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(纸质版、电子版均可),离焦和返焦前均需向社区(村)和单位报告,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。各级各类单位要落实人员外出管理主体责任。
3.请广大驾乘人员途经交通检测站时,提前减速慢行、打开车窗、规范佩戴口罩,服从现场指挥,积极配合查验。
二、强化社会面管控
1.全市所有居民小区(村)设立防疫岗,原则上只保留一个出入口,对进入人员严格落实扫码、测温、戴口罩等防控措施,分包社区(村)的干部、志愿者下沉一线,参与疫情防控。
2.全市暂时关闭棋牌室、酒吧、KTV、桌游室、影剧院、网吧等非生活必需场所,各旅游景区、图书馆、博物馆等公共场所严格落实“限量、预约、错峰”要求,室内接待人员不得超过容载量的50%,室外不超过容载量的75%。全市各类超市、便利店、农贸市场等保障群众日常生活的公共场所,严格落实错峰限流、佩戴口罩、扫码测温、一米线等防控措施。
3.所有高校、中职等寄宿制学校严格执行封闭管理,中小学、幼儿园要从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,严格落实进出管理、核酸检测、健康监测等措施,暂停所有校外培训机构线下培训教学。
4.暂停非商贸类会议活动,严格审批50人以上会议活动,参会人员均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;养老院、福利院、监所等机构暂停探视活动;公墓、骨灰堂(塔陵)暂停祭扫;婚事暂缓、丧事简办。
三、强化发热患者规范就诊
1.出现发热、咽痛等相关可疑症状患者要主动前往就近发热门诊就诊,如实告知个人流行病学史,在就诊过程中做好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措施,避免搭乘公共交通工具。
2.全市村卫生室、个体诊所及未规范设置发热门诊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,严禁收治发热病人,发现可疑症状患者,要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,闭环至发热门诊筛查。对违反以上规定的相关医疗机构将严肃处罚。
四、强化个人防护
请广大市民理性应对疫情,坚持戴口罩、勤洗手、用公筷等良好的生活习惯;咳嗽、打喷嚏时注意遮挡,室内常通风,不扎堆聚集,注意保持一米以上的社交距离;主动配合当地街道、社区(村)测温、扫码等防疫措施。对故意隐瞒情况、不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,造成疫情传播或扩散的人员,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。
本通告自3月18日19时起实施,后续将依据疫情风险评估结果和上级疫情防控要求动态调整。
焦作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
2022年3月18日